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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川建建發〔2019〕167號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
??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工人管理,維護建筑工人和建筑企業合法權益,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了《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現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全面實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制定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規定,對各地實施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確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建筑工人實名制工作的日常管理,確保各項數據完整、及時、準確,督促建筑企業在施工現場全面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項要求。
??(二)項目建設單位要在招標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監理合同中明確實施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要求,將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所需費用列入工程造價,檢查督促建筑企業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各項措施,按照工程進度和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人工費比例或人工費數額,將建筑工人工資按時足額撥付到總承包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帳戶,以確保按月足額支付和專項用于支付建筑工人工資。相關銀行在收到建設單位撥付的建筑工人工資和總承包企業提供的工人工資表后,在5個工作日內發放至建筑工人工資卡中??偝邪髽I等建筑企業要按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6〕63號)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通過建筑工人工資專用帳戶按月足額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建筑工人。
??(三)總承包企業對所承接的工程項目建筑工人實名制工作負總責,落實項目負責人對承接項目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責任,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及建筑工人統一納入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真實完整準確記錄項目管理人員和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從業人員、誠信信息。建筑企業應在實名制系統中登記進入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械設備信息、用油信息,并留存進貨憑證、發票和建立臺賬。
??(四)監理單位應當對工程項目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審查總承包企業的建筑工人實名制實施方案。對建筑企業未落實實名制管理工作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整改的,應當向建設單位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監理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嚴格把關,未取得排放環保標志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油進貨憑證、發票和臺賬檢查。
??(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要按照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要求,加強對工程項目實名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對建筑工人實名制用工登記、工資支付、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等進行動態監管,對未按要求開展建筑工人實名制的企業和項目,根據《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記入企業或個人不良行為,通過全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向社會公布。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3月21日